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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古县:开展回访教育 提升监督执纪综合效果

日期:2017-08-24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  今年以来,山西省古县纪委在不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,采取多项举措持续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,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综合效果。

  建章立制,确定回访内容。制定《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的实施方案(试行)》,明确回访实施主体,规定回访时间内容,确定回访程序方法,明确回访教育对象。

  分类实施,做到全面覆盖。按照实事求是、以人为本、统筹安排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受处分人员实际情况,将回访主体分为三类,县管干部由审理室负责,县直单位一般干部的回访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,乡镇一般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回访由乡镇纪委负责,进一步压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体责任,做好对违纪人员的跟踪教育。

  形式多样,确保全程留痕。采取同被回访人谈话、与受处分人员单位的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干部进行座谈、开展民主测评、反馈情况等方式开展回访教育。回访过程中,通过填写“对受处分人回访谈话卡”“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登记表”等做到回访工作记录完备,确保全程留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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