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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安市洪泽区监委关于向镇(街道)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试点工作的公告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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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和省监委关于县级监委向乡镇(街道)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试点部署要求,现就区监委向镇(街道)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 一、监察范围 区监委向全区9个镇(街道)派出2个监察员办公室,分片负责对所联系镇(街道)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工作。其中第一监察员办公室具体联系高良涧街道、东双沟镇、三河镇、蒋坝镇、老子山镇等5个镇(街道);第二监察员办公室具体联系朱坝街道、黄集街道、岔河镇、西顺河镇等4个镇(街道)。监察员办公室是区监委的派出机构,对区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。 二、监察职责 监察员办公室根据区监委授权,依法履行监督、调查、处置相关职责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 1.对联系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开展廉政教育,对其依法履职、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 2.对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。 3.根据监督、调查结果,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,对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问责,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。 4.协助区监委开展相关调查工作;完成区监委交办的专项工作和其他任务。 三、监察对象 根据区监委授权,监察员办公室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: 1.镇(街道)领导班子成员之外的其他公务员及参照《公务员法》管理的人员。 2.镇(街道)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法律、法规授权或受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。 3.镇(街道)所属企业管理人员。 4.村居(社区)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。 5.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。 四、信访受理方式 (一)第一监察员办公室设在高良涧街道 1.来访地址:洪泽区太湖路283号院内南楼三楼西侧(原高良涧农电站)。 2.举报电话:87225550 3.举报微信二维码 4.网络邮箱地址:hzjwdyjcyb@163.com (二)第二监察员办公室设在朱坝街道办事处 1.来访地址:洪泽区长江西路1号朱坝街道办事处3楼 2.举报电话:87303066 3.举报微信二维码 4.网络邮箱地址:hzjwdejcyb@163.com 五、监督电话 监察员办公室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,同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。监督电话:87223385。
淮安市洪泽区监察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|